司法 · 政治 · ✓ 6家媒體 · 對一審17年刑期的影響與二審判決時間未確認

柯文哲案二審:李文宗認背信罪約210萬元,李文娟全部認罪,柯文哲不認罪

自由時報報導,高等法院19日傳喚眾望基金會前董事長李文宗與木可公關公司前負責人李文娟,審理柯文哲京華城、政治獻金案。今周刊與上報報導,李文宗針對背信罪部分認罪,坦承以眾望基金會公款約210萬元支付4名黨工的薪水;自由時報報導,他仍否認公益侵占罪。聯合新聞網報導,李文娟全部認罪,承認侵占6,234萬元政治獻金;鏡新聞報導,她坦承與柯文哲的政治獻金有關。中央社報導,柯文哲在二審仍不認罪。自由時報報導,柯文哲一審被判17年徒刑。

共同被告認罪後,法院在審理柯文哲的責任時會多出被告自己的供述,檢方也可以引用這些供述。但共同被告的供述不能單獨作為判柯文哲有罪的證據,仍需要其他證據補強,所以認罪對柯文哲的實際影響,要看法院如何認定。

這個案子會繼續出現在台北市長選舉期間的新聞裡,讀者可以分清楚三件事:誰認了哪一項罪、認的金額是多少、判決是否已經作出。標題常把「部分認罪」寫成「認罪」,容易讓人以為整個案子已經有結論。

自由時報報導律師黃帝穎的分析,李文宗認罪的背信罪部分,可能讓柯文哲被判背信罪的部分比其他罪名先確定,使他提早入獄;這一派認為李文宗認罪對柯文哲不利。

自由時報另以「李文宗認背信罪連嘆不得已」為題報導,李文宗仍否認公益侵占罪;柯文哲在二審否認所有起訴事實(中央社)。這一派強調認罪只限於部分犯行,尚未判決,不能直接推論柯文哲有罪。

確認的是李文宗只對約210萬元的背信部分認罪、否認公益侵占,李文娟全部認罪並承認侵占6,234萬元,柯文哲不認罪;未確認的是這些供述會如何影響二審判決,以及李文娟出國的聲請是否獲准。後續要看高院排定的下一次開庭與合議庭對李文娟聲請的裁定。

DailyDrop 台灣版 第16期・早報 · 2026年10月20日週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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