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 · 文化 · 媒體照合 ✓ 4 家 · 憲報公告,建議過程於6月已報道

港府刊憲宣布灣仔洪聖古廟與赤柱清真寺為法定古蹟

港府10月2日刊憲,根據《古物及古蹟條例》宣布灣仔洪聖古廟與赤柱清真寺為法定古蹟(The Standard、Time Out)。兩者原為一級歷史建築;古蹟辦今年6月建議升格,古物諮詢委員會接納,並已取得業主及管理機構同意(The Standard;《南華早報》、TVB已於6月報道建議)。洪聖古廟位於皇后大道東,據信建於1847至1852年,供奉「南海之神」洪聖,是嶺南民間建築的例子,保存石雕、灰塑與1909年製作的石灣陶瓷瓦脊(The Standard)。 赤柱清真寺建於1936至1937年,位於赤柱監獄範圍內,是香港第二古老的清真寺,也是唯一位於監獄內的一間,建築仿照巴基斯坦拉合爾的巴德沙希清真寺。該寺目前不對外開放,當局正研究以預約方式開放予公眾參觀(The Standard)。成為法定古蹟後,兩處日後未經批准不得拆卸或改動。

法定古蹟受法律保護,意味日後相關建築的修繕與改動都須經古蹟辦批准,也是文化保育的重要一步。

洪聖古廟仍可參拜,赤柱清真寺目前未開放;有興趣的市民可留意預約參觀安排。

值得追蹤的是赤柱清真寺的預約開放時間表,以及古蹟辦會否公布維修及管理計劃。

DailyDrop 香港版 第1期・早報 · 2026年10月5日週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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