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經 · 監管 · 媒體照合 ✓ 3 家 · 數字為彭博引述及港交所公告

證監會、會財局與港交所聯合警告:核數師「無法表示意見」的公司,規則或改為要求停牌

證監會、會財局與港交所10月8日發表聯合聲明,關注上市公司賬目被核數師就持續經營發出「無法表示意見」的情況,並警告若未見明顯改善,交易所會考慮在有需要時修訂《上市規則》,包括要求有關發行人停牌(中國日報香港版、港交所公告、The Standard)。數字方面,此類個案由2017年的12宗增至2025年的95宗,其中65家公司這個狀態維持超過一年,最極端一宗連續14年(中國日報香港版,引述彭博)。 背景是2019年港交所規則引入核數師「無法表示意見」或「否定意見」須停牌的安排,但豁免純粹因持續經營問題而起的無法表示意見,目的是避免經營困難的公司長期停牌。監管機構現在認為,核數師即使只就持續經營不表示意見,也等於無法對賬目整體發表意見,削弱賬目的可靠性(中國日報香港版)。聲明對各方提出期望:管理層應以合理假設和可行行動計劃評估持續經營能力,審核委員會要嚴格審視,核數師要提出質疑並解釋不表示意見的原因(港交所公告)。目前規則並未修訂,聲明屬警告。

賬目是投資者判斷公司的基礎。若核數師連續多年無法表示意見,投資者難以知道公司真實狀況;而停牌又令股東無法買賣,兩者之間的平衡是規管的核心。

持有小型股或停牌股的投資者,要留意公司公告與核數師意見;規則若修訂,這類公司可能面對更嚴格的停牌或除牌風險。

監管機構認為,無法表示意見會削弱賬目可靠性,應收緊規則以保障投資者。

也有人擔心,一律停牌會令股東長期無法套現,對經營困難但仍有機會重組的公司並不公平;這是2019年設立豁免的原因。

要看的是港交所會否真的提出諮詢文件、修訂《上市規則》,以及過渡期安排。目前只是警告,不是新規則;我們不預測結果。

DailyDrop 香港版 第5期・早報 · 2026年10月9日週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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